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资讯 > >正文

案中案!私搭浮桥案审判长疑顶替他人上大学

来源:央广网微信公号    时间:2023-07-10 10:17:00

近日,“吉林洮南私搭浮桥,因收费村民一家18口被判寻衅滋事”一案引发社会关注。7月9日,有媒体从举报者丁永恒处获悉,该案一审审判长孙某系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。

7月9日,举报人丁永恒说,黄德义案一家18口因私搭浮桥收费,被判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的审判长是孙某,他曾是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学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《洮南市人民法院审判团队组成人员名单》显示,该院只有一名审判人员叫“孙利”

丁永恒说,之所以发现此事,是因为2019年3月25日,他的女儿丁某被吉林省白城市洮南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、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7年,“我认为这个案子判决有问题。目前,我和律师已向吉林高法申诉,吉林高法已召开案件问询会。我在不断申诉过程中,被人告知该案的审判长孙某为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,遂开始走访了解。”后来,他找到了孙某的老家,了解到其原名叫曹某军,家中排行老六,人送外号“曹六哥”。

查证属实

孙某已被免职

丁永恒说,随即,他先后向洮南市纪委、白城市纪委实名举报孙某。2022年6月14日,洮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,免去了孙某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
孙某被免职

同年7月11日,洮南市纪委向他告知了事件的调查结果:孙某,真实姓名曹某军,冒用孙某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根据2022年9月1日,洮南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复丁永恒的录音显示,工作人员就“其举报孙某系假法官”一事回应称,纪委已有明确处理结果。丁永恒多次追问处理结果,法院工作人员称,法院按照纪委的处理意见处理,“给他处以严重警告。”

对此,丁永恒不服,孙某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,有关部门查证属实,却仅处以党内严重警告,“他的判决有问题,还是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假法官,结果仅仅革去审判长职务,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我不服。”

​来源:央广网微信公号

X 关闭

推荐内容

最近更新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2 青年机械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皖ICP备2022009963号-20   联系邮箱:39 60 291 42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