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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亚药业政策趋严行业降温销量“不给力” 募投项目“疑点”难消

来源:金证研    时间:2023-03-28 11:07:5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自2012年以来,监管层发布了一系列“限抗令”管理办法,抗生素的使用逐渐步入正轨。以抗菌类药物为主营产品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亚药业”)“摩拳擦掌”准备上市,然而政策的趋严已成为其上市路上难以回避的问题。

不仅如此,主营产品销量“不给力”、行业或“降温”、募投项目存“疑点”等问题,也如同悬在东亚药业头上的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。

毛利率低于同行 主营产品销量不“给力”

成立于1998年2月6日的东亚药业,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、医药中间体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

近年来,东亚药业的毛利率低于同行,且变动趋势异于同行。

2016-2018年,东亚药业营业收入分别为6.84亿元、7.29亿元、8.57亿元,2017-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6.49%、17.55%。

2016-2018年,东亚药业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0.67亿元、0.56亿元、1.09亿元,2017-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-16.49%、96.15%。

招股书显示,2016-2018年,东亚药业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.8%、30.01%、32.8%。而同期,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九洲药业”)、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天宇股份”)、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奥翔药业”)、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同和药业”),上述5家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40.21%、41.31%、37.4%。可见,2016-2018年,东亚药业毛利率低于同行,且变动趋势异于同行。

除毛利率外,东亚药业主营产品的销量表现同样不“给力”。

招股书显示,东亚药业主营产品涵盖抗菌类药物(β-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和喹诺酮类)、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物、皮肤用抗真菌药物等。

在上述产品中,β-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是东亚药业主营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,2016-2018年,该类药物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.56亿元、5.1亿元、6.28亿元,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.93%、70.73%、74.11%。而在β-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中,头孢类药物是其主要组成部分,同时也是东亚药业所有产品品类中最主要的部分。

不济的是,2018年,在东亚药业生产的5种头孢类药物,有3种的销量出现了不同程度上的下滑。

2016-2018年,头孢克洛中间体的销量分别为76.08吨、118.37吨、93.37吨;同期拉氧头孢中间体的销量分别为17.09吨、18.08吨、16.14吨;同期头孢美唑钠中间体的销量分别为50.26吨、42.15吨、41.59吨。

除β-内酰胺类抗菌药物,另一类抗菌药物,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也是东亚药业的主要产品。2016-2018年,其“贡献”销售额分别为5,881.75万元、7,788.07万元、5,540.63万元,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.64%、10.81%、6.53%。

然而2018年,东亚药业生产的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中的组成部分,销量也出现“滑坡”。2016-2018年,左氧氟沙星原料药的销量分别为109.74吨、218.21吨、146.11吨,其产销率分别为67.24%、121.8%、63.74%;同期氧氟沙星原料药的销量分别为127.44吨、78.74吨、64.51吨,其产销率分别为99.14%、188.64%、96.93%。

抗菌类药物市场表现不“给力”,另一主营产品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的销量也不乐观。

招股书显示,东亚药业生产的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,主要为马来酸曲美布汀原料药和中间体,2016-2018年,其销售额分别为9,459.66万元、8,990.85万元、9,252.45万元,同期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.89%、12.48%、10.91%。

2018年,马来酸曲美布汀原料药和中间体的销售额较2017年有所增长,但是其销量却逐年下滑。2016-2018年,马来酸曲美布汀原料药和中间体的销量分别为185.73吨、169.24吨、156.39吨。

值得一提的是,2018年,包含上述产品在内的,东亚药业的9种主要产品价格,较2016年均有大幅增长。而近年来,随着监管层的一系列药品价格调控政策实施,药品整体的价格持续下降。

政策趋严行业或“降温” 可持续盈利能力存疑

国内抗菌类药物的前景并不乐观。据医政医管局发布的《2016-2018年抗菌药物管理和细菌耐药现状报告》(以下简称“现状报告”),2011年以来,抗菌药物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。

在住院患者人均抗菌药物费用使用方面,2011-2017年,中心成员单位非手术组与手术组患者人均抗菌药品费,均呈递减趋势。

此外,2011年以来,中心成员单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也明显下降。

现状报告进一步显示,在具体抗菌药物使用方面,2017年喹诺酮类药物在消耗量和使用强度上位列第一,然而其中两类代表药物占总消耗量的比例较2016年有所下降。头孢类药物面临同样的情况。2017年,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在中心成员单位抗菌药物使用总量中占12.9%,位列第二。然而较2011年以来,中心单位成员中三代头孢菌素使用强度下降明显。

据现状报告数据,在所有抗菌类药物中,仅有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的使用强度持续增加,但也难逃近年来增速有所放缓的趋势。

而且,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在东亚药业的业务构成中占比少。2016-2018年,东亚药业碳青霉烯类药物的代表药物,美罗培南中间体和法罗培南中间体的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1,939.2万元、858.36万元、2,515.37万元,同期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的比重分别为2.85%、1.19%、2.96%。

需要指出的是,近年来抗菌类药物的“降温”或与行业政策的趋严有关。自2012年以来,监管层发布了一系列“限抗令”管理办法。东亚药业也表示,随着“限抗令”的实施,头孢菌素类药物市场增速放缓。

“雪上加霜”的是,2017年国内抗菌类药物使用强度第一位、东亚药业的主营产品之一喹诺酮类抗菌药物,或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。据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信息,以左氧氟沙星和氧氟沙星为代表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,会导致重症肌无力加重、可能不可逆转的周围神经病变,以及影响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水平等风险。

除了销往国内市场,东亚药业的产品也会外销。然而2014年7月31日,据化学制药工业协会,引援自医药经济报数据,全球抗菌药物市场的增长都将步入“慢节奏”。

行业“降温”、政策趋严、且喹诺酮类药物可能产生不良反应,东亚药业面临的“窘境”还不止于此。其主营产品下游需求量放缓,东亚药业可持续盈利能力存疑。

招股书显示,东亚药业的主营产品β-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主要包括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、碳青霉烯类以及其他β-内酰胺类。东亚药业生产的主要为头孢菌素类和碳青霉烯类。

据招股书引援自南方所数据,2014-2017年,我国头孢菌素类制剂市场销售额分别为789.16亿元、830.41亿元、861.75亿元、875.04亿元,2015-2017年,其增速分别为5.23%、3.77%、1.54%;2014-2017年,碳青霉烯类制剂市场销售额分别为69.36亿元、85.39亿元、94.76亿元、98.79亿元,2015-2017年的增速分别为23.12%、10.97%、4.26%。

不仅如此,全身用抗菌用药的市场销售额增速也出现下滑。2014-2017年,全身用抗菌用药制剂市场销售额分别为1,515.72亿元、1,609.4亿元、1,693.93亿元、1,731.87亿元,2015-2017年,销售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6.18%、5.25%、2.24%。

需要指出的是,近年来药品整体价格持续下降,无论是对药品制剂生产商,或是上游原料药中间体企业,均有负面影响。在此背景下,东亚药业逆势涨价,或存在销量持续下滑的风险。而东亚药业的问题仍没有结束。

募投项目“疑点”难消 与“官宣”文件存“出入”

招股书显示,东亚药业和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邦药业”)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东亚药业的“β-内酰胺类药物创新团队”于2014年入选台州市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,多次获得浙江省和台州市科技进步奖。

然而《金证研》沪深资本组注意到,东亚药业的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。

招股书显示,2016-2018年,东亚药业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,701.02万元、3,105.18万元、3,269.67万元,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.95%、4.26%、3.82%。

反观同行,2016-2018年的四家可比上市公司,九洲药业、天宇股份、奥翔药业、同和药业的研发投入占比均值分别为6.74%、6.65%、8.42%,且呈上升趋势。

在此情况下,东亚药业拟募集资金6.9亿元,用于“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-ACCA200吨、7-ANCA60吨技术改造项目”、“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”、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”三个项目。

然而此番上市,东亚药业的募投项目或存在“疑点”。

招股书显示,“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-ACCA200吨、7-ANCA60吨技术改造项目”(以下简称“头孢类中间体技改项目”)的总投资额为13,690万元,拟募集资金13,690万元,该项目的环评文件为台环建【2019】10号文件。

然而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,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邦药业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-ACCA200吨、7-ANCA60吨、头孢卡品匹酯20吨等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》(以下简称“环评批复”),该项目和招股书所披露的“头孢类中间体技改项目”的环评文件号、建设主体、建设地点均一致,因此上述两个项目或为同一项目。

然而招股书披露的“头孢类中间体技改项目”的建设内容以及募集金额,却与“官宣”文件存在一定“出入”。招股书显示,“头孢类中间体技改项目”的建设内容包括200吨头孢克洛中间体、60吨头孢唑肟钠中间体。然而环评批复显示,该项目除200吨头孢克洛中间体、60吨头孢唑肟钠中间体以外,还包括20吨头孢卡品匹酯,以及年产141吨磷酸三苯酯、295吨对甲苯磺酸钠和340吨硫酸钠。

募集金额方面,环评批复显示,该项目总投资约为16,820万元,然而招股书显示,“头孢类中间体技改项目”的总投资额和募集资金均为13,690万元,比官方文件少了3,130万元。

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发生的变化,东亚药业在招股书中并没未进行解释,也没有关于该募投项目的变更记录。

环评批复指出,若建设单位的环评文件批准后,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生产工艺等产生重大变动,需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,否则当地环保局有权撤销该项目的批准文件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东亚药业的募投项目还存在募集资金“畸高”的嫌疑。

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《关于拟对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审批意见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审批意见公告”),东亚药业的“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”(以下简称“头孢类升级项目”)的总投资额为52,942.96万元,建设内容为年产400吨头孢克洛、20吨头孢丙烯、50吨头孢美唑钠、50吨头孢妥仑匹酯、15吨头孢布烯、1吨Ceftolozare、50吨拉氧头孢钠,合计为586吨。

招股书显示,东亚药业的“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”(以下简称“头孢类升级项目二期”)的具体建设项目为年产200吨头孢克洛原料药、年产10吨拉氧头孢钠中间体、年产20吨头孢丙烯原料药、年产30吨头孢妥仑匹酯原料药、年产15吨头孢布烯原料药,合计为275吨。

相较而言,招股书中“头孢类升级项目二期”的各项产品的合计扩产吨数,不及审批意见公告所披露的“头孢类升级项目”扩产吨数的一半,但是募集资金却高达47,676万元,令人费解。

需要指出的是,审批意见公告披露的“头孢类升级项目”和招股书披露的“头孢类升级项目二期”的建设主体、建设地点均一致,招股书中“头孢类升级项目二期”的扩产产品,也均包含在审批意见公告披露的“头孢类升级项目”的扩产产品中,因此“头孢类升级项目二期”或为“头孢类升级项目”的一部分。

在此情况下,未来东亚药业该如何向市场释放信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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